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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台举办第二届“夏青杯”朗诵大赛活动启事

2011-06-16 21:29   来源:中国广播网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劲酒第二届“夏青杯”朗诵大赛启事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弘扬红色经典文化,普及发展朗诵艺术,挖掘语言艺术人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夏青杯”大赛组委会以“热爱党、热爱祖国、爱我中华”为主题,举办第二届“夏青杯”全国朗诵大赛。

  一、大赛主题

  大赛主题:热爱党 热爱祖国 爱我中华

  参赛选手应选择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生命激情、赞美中华大好河山等积极向上主题并适合朗诵的作品,体裁不限。

  二、大赛目的

     目的:推广和普及普通话,弘扬语言艺术素养和造诣,为广播、电视、戏剧、电影等培养和储备后备人才。

  (一)进一步加强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员、主持人队伍建设,组委会将从获一、二、三等奖和最高人气奖的选手中选择优秀、适龄者进入中央电台主持人岗位试岗。

  (二)利用中国广播联盟的强大平台,建立播音员、主持人人才库,向全国各地电台、电视台推荐优秀人才。

  (三)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如报考浙江传媒学院的播音、主持专业,凭大赛获奖证书可获得专业初试免试资格。如报考广州大学播音、主持专业,则将获得稿件播读专业项目一试免试资格,并按相应等级认定稿件播读专业项目成绩。报考两所高校播音、主持专业的相关免试资格有效期均为一年。

  三、主办单位

  (一)大赛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主办。

  (二)拟邀公安部、铁道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以及中国广播联盟各成员台共同协办。

  (三)本届大赛的决赛和颁奖晚会在北京举行。相关签约广告代理公司负责协调在中央电视台或黑龙江卫视播出大赛颁奖晚会90分钟的节目。

  四、大赛组委会及评委会

     1.组委会

  主任:王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副主任:合作单位的主要领导

     委员: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台领导(名单略)

     秘书长:王静

  副秘书长:伍劲松 常亚双 宋杰 詹泽

     2.评委会

  主任

  瞿弦和(中国煤矿文工团团长、国家一级演员)

     副主任

  王 刚(国家一级演员)

  赵忠祥(中央电视台播音指导)

  曹 灿(北京市语言学会朗诵研究会会长)

  濮存昕(国家一级演员)

  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 芳(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指导)

  于胜春(中央电视台主持人)

  方 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指导)

  白岩松(中央电视台主持人)

  沈 力(中央电视台播音员)

  汪 良(北京广播电视台常务副台长)

  张 颂(中国传媒大学教授)

  陈 铎(中央电视台主持人)

  林达信(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话剧团团长)

  杨 澜(电视节目主持人)

  虹 云(中央电视台播音指导)

  倪 萍(影视演员、主持人)

  姚喜双(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所长)

  铁 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指导)

  崔永元(中央电视台主持人)

  葛 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指导)

  敬一丹(中央电视台播音指导)

  雅 坤(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指导)

  雷 阳(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音指导)

  殷之光(北京朗诵艺术团团长)

  温玉娟(中国人民解放军空政话剧团国家一级演员)

  五、大赛赛程

  (一)本届大赛自2011年5月开始,至11月结束。分为筹备、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1.宣传推广、筹备阶段(5月~6月)

  通过传统媒体及新媒体向社会推广本届大赛,宣布本届大赛正式开始,并根据大赛的需要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省会城市和有条件的地级城市建立分赛区。

  2、分赛区初赛阶段:(7月~9月)

  各分赛区组织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宣传,接受报名,组织资格赛;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组织分赛区颁奖晚会;9月30日前完成分赛区的选拔工作,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选手将获得复赛参赛资格,各分赛区在10月15日前,将参加复赛的选手名单、照片、现场音视频资料提交到第二届“夏青杯”朗诵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xqb2010@gmail.com。联系电话:010-86095325、86095329

  3、全国大赛复赛阶段:(10月)

  各分赛区将参加复赛选手的音视频资料上传后,组委会将在中国广播网专区、手机报和手机视频的方式进行展示,由评委会和网友做决赛选手的资格评审。网友投票(在复赛阶段,24小时内一个IP地址只能投1票)占总分权重的20%,专家评分占80%;

  4、总决赛及颁奖晚会阶段:(11月,以组委会的安排为准)

  组织各分赛区的获奖选手参加总决赛:

  (1)选手报到,组织辅导;

  (2)进行全国总决赛,专家现场点评;

  (3)举办全国总决赛颁奖晚会。

  六、奖项设置

      (一)各分赛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

      (二)总决赛按组别奖项设立个人奖项和组织奖项;

      (三)总决赛奖项设置:

  1.最高人气奖(1名)(通过网络投票产生);

  2.一等奖(2名);

  3.二等奖(5名);

  4.三等奖(10名);

  5.优秀奖(若干名);

  8.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9.“伯乐奖”颁发给获得一等奖选手的指导老师;

  10.“特别贡献奖”以奖励本次比赛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11.获奖选手获得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奖杯和证书

  12.大赛一等奖的获奖选手和最高人气奖选手将被邀请参加颁奖晚会,届时与名家同台亮相(表演时不得使用参赛作品,需准备新的作品)。

  七、大赛报名

  (一)全国各电台、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大中院校播音主持专业学生及各界语言艺术爱好者、从事语言艺术工作者均可报名参加;

  (二)本届大赛组委会将在全国设立分赛区,参赛选手在各个分赛区报名参赛;

  (三)本次大赛分为成人组(1993年9月1日前出生的选手)和少年组(1999年9月1日~199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选手),选手可以个人或团体名义报送作品;

  (四)参赛选手需认真填写大赛组委会统一印制的《报名表》。

  (五)大赛组委会将以参赛作品的数量和获奖作品的数量为标准,设立组织奖,对积极组织参赛的个人和团体予以表彰;

  (六)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选手交通费和食宿费用自理,大赛组委会不另收取参赛费用。

  八、对参赛选手的要求

  (一)普通话标准,语音规范;

  (二)声音洪亮,口齿清楚;

  (三)语言流畅,感情真挚;

  (四)把握作品基调准确,流畅完整;

  (五)富于舞台感染力和表现力;

  (六)根据作品的需要是否配乐;

  (七)朗诵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

  (八)比赛各阶段,选手可选择不同作品(包括配乐),入围决赛的选手,在报送决赛作品(包括配乐)后,不得更换。

  (九)报送作品必须实名制,并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九、大赛宣传

  本次大赛启动前及进行过程中,将随时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等多个频率、《中国广播报》、《中国广播》杂志、《广播歌选》杂志、中国广播网、央广手机报、央广视讯的手机视频、“夏青”杯官方网站、新浪网等媒体发布大赛消息,并在中国广播网和呱呱网视频社区进行视频直播。

  此外,还将在全国主流媒体进行有关大赛的宣传。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2011年5月28日

责编:陈晓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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